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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3-07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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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新区司法分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园区全面依法治理,加强园区法治建设;负责配合做好涉及园区的相关地方立法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

2.负责统筹推进园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负责园区内社区矫正有关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司法所建设;负责拟订园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园区各单位和各基层组织开展普法宣传。

3.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构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完成市司法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高新区司法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二是 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检查。

三是 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和教育。

四是 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五是 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点、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3场次。

六是 完成各项合法性审查500件次。

七是 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100%。

八是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参与区域合作和市场竞争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06.99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9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费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106.9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10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占6.08%;项目支出100.49万元,占93.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06.99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9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费用减少。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9万元。

支出包括:劳务费3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69.49万元, 其他支出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06.99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9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区矫正支出46.46万元,占43.42%;行政运行支出6.5万元,占6.0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43万元,占0.4% 其他司法支出48.6万元,占45.42% 普法宣传支出5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5年预算数为46.4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经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法律服务与社区矫正中心门面租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补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费、法律顾问费项目工作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万元,其中:

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现有公务用车0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2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高新司法分局差旅费实际使用情况,并结合高新司法分局干部职工出差实际情况,差旅费保持不变。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遂宁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高新司法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00.4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00.49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生活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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